河南省全省首例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支持起诉案
〖壹〗 、河南省全省首例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支持起诉案为汤阴县检察院办理的蒋某某交通肇事引发的土壤污染案,运输公司及车主拒付处置费 ,汤阴县环保局垫付54万余元后,在检察院支持下通过诉讼追偿成功。

〖贰〗、浙江省首例由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环境公益诉讼案在绍兴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以下是该案件的详细信息:案件主体:由绍兴市生态文明促进会作为原告,起诉新昌县两家企业(新昌县某胶囊有限公司、新昌县某轴承有限公司)和一名施工人员(吕某) ,绍兴市检察院委派2名检察官作为“支持起诉人”参与诉讼。

〖叁〗 、阜阳市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白酒民事公益诉讼支持起诉案入选2022年省消保委前十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肆〗、月14日下午,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对三峡库区首例跨行政区域环境公益诉讼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判令被告湖北省建始县磺厂坪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停止侵害、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修复生态 、赔礼道歉并承担相关费用 。
〖伍〗、案情发展脉络起诉阶段2014年8月3日,江苏省泰州市环保联合会向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 ,指控泰州市常隆、锦汇等6家化工企业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要求赔偿环境修复费用。泰州市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一审判决2014年9月10日 ,泰州中院公开审理此案。
